飘飘啊。他是一只猫,一只黑白梵文加菲。
再精确一点儿?
他是我愿意用我生命交换的小怪物。
有时候我在想,部分人类对猫咪着迷的原因是不是因为猫类天生的属性——傲娇
!!喔!领悟到了,是不是保持傲娇就可以使人着迷!!
好像跑题了。我是什么时候遇见这家伙的呢。
这得从我什么时候对猫类改观开始说,也正是遇见这家伙我才对猫类改观。 这就是逻辑上典型的循环定义,错误的表达方式。可事实如此。
2017年遇见这家伙的,在我失恋的五月份。那时候和汪若冰一起在二七路逛街,那边有价格低廉的摩非网吧..
路过一家宠物店的时候,我看到小小的展示箱里躺着这只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的肥猫,他的眼神好像在说:“你看你妈呢..”
哈哈哈其实没有,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。
我看向他的时候,他也注视着我。
我打从心底是狗派在此之前,为什么这么说呢。猫对我来说,是一种难以亲近的生物,它们的爪子应该不近人情。所以我并不喜欢猫,反倒是狗,热情奔放,好相处一些。
但是我还是走进了那家宠物店,不得不夸一下店家高端的推销水平以及我朋友的资金支持,在我毫无心理、资金的准备之下连猫带系列产品齐全购买了。
“叫漂漂哦,漂亮的漂。原先的女主人怀孕了,便拿出来寄卖了。”
“这猫性格很好的啊”
“是个弟弟”
… …
是被放弃的猫喔
很乖为啥还被放弃呢
那天还蛮热的,我抱着猫就回家了。
对于我妈妈无非是灵魂痛击。好在猫自己自觉上厕所也不吵闹。
但是他不爱睡在猫窝里,第一夜就和我睡在一张床上。说实话我心里还有点小紧张。
我还是害怕他的爪子。
大概凌晨一两点我迷迷糊糊醒过来,发现他躺在我枕头旁边,因为是短鼻道猫,他的呼吸声有些大。见到我睁开眼睛,他竟伸出爪子 我隐约看得到月牙形尖锐的猫爪。
那猫爪直直的对准我的脸
我处于恐惧中还没来得及反应
就感受到软绵绵 毛乎乎的触感
他将爪子拍到我脸上的一瞬间收起了爪子
轻轻地拍我一下后便又渐渐发出了咕噜声和鼾声。
也就是这短短几分钟,我在想。
应该是这只猫选择了我。
不出意外,经过两三年的相处我们家沦为猫奴之家,直接变成五口人。他起初的名字因为各种跑调的叫唤也从“漂漂”变成了“飘飘”
也是他在这个家 拥有的新身份 新名字
这三年他生病也不少,不爱喝水的臭毛病
但是所幸最严重一次生病手术后挂针
我就哭着说 都是你不喝水才变成这样
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
他每天好定时乖乖大口喝水。
飘飘的身体里一定住着人的灵魂。
幸好我遇见了你
谢谢你选择了我
这个点正在昏睡的我最爱的肥猫